正式錄取通知與在職證明書
類別: 僱用、人力資源與職場營運
下載空白範本
列印後手動填寫,或編輯Word檔案。所有欄位均保持空白,您在此頁面輸入的內容皆不會包含在內。
當事人
僱傭與工作場所條款
其他條款與規定
新增雙方協議的特約條款、特別約定事項或自訂條款。
簽署與簽名
檢視與下載
請檢查協議書,然後下載或選擇其他格式。
正式錄取通知與在職證明書
1. 當事人
本文件於2026年10月31日 (台北)由下列人士製作:
陳志明 (自然人)
收件人:
林雅婷 (自然人)
2. 簽署與簽名
簽署人: 陳志明 (雇主)
日期:____________
需要準備的資料
開始之前,請備妥以下資料:
- 雇主:全名或公司名稱、地址,以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
- 應徵者:全名或公司名稱、地址,以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
- 此文件的詳細資料:
- 職稱與職務
- 部門 / 直屬主管
- 稅前薪資 / 報酬總額
- 生效日期與簽署地點
- 所有簽署人,以便在最終版本上簽名並註明日期
填寫方式
輸入當事人資料
新增雇主與應徵者:選擇個人或公司,然後輸入姓名、地址與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。
填寫文件詳細資料
填寫此協議書的欄位:職稱與職務、部門 / 直屬主管和稅前薪資 / 報酬總額。
檢查預覽
閱讀表單旁邊的即時預覽,並在匯出前修正任何內容。
下載、列印並簽署
下載PDF、Word或文字檔案,或是列印文件,接著由雇主簽署並填寫日期。
正式錄取通知與在職證明書:實務指南
正式的工作要約與任職證明信件記錄了擬議工作的重要細節,或確認某人任職情況的特定事實。其用途取決於是在該人員開始工作前擬定,或是稍後為要求確認的個人或組織擬定。
用途
雇主可以使用要約信將工作提議以書面形式表達。這有助於雙方在決定是否繼續前,審閱職位、隸屬關係、薪資與其他約定細節。請說明該信件是一項提議、對先前已討論要約的確認,或是其他種類的溝通。
任職證明信通常在任職開始或結束後擬定。證明信僅確認雇主願意且獲授權分享的事實,例如個人的職位或任職日期。如果收件人需要不同的紀錄,例如詳細的績效資訊或完整的工作經歷,簡短的任職證明信可能無法滿足該需求。
使用者
- 向獲選候選人提出書面工作要約的雇主。
- 希望在回覆前以書面審閱主要工作條款的候選人。
- 需要雇主確認基本任職事實的現任或前任員工。
- 回覆員工、可能的新任職機構、服務提供者或其他收件人請求的雇主。
須決定的條款
- 職位與職責
- 以清楚、通俗的用語寫出職稱,並描述主要職責或預期工作。若有助於說明職位,請指明員工所屬部門或其主管。
- 到職日期與任職狀態
- 就要約而言,請說明預定到職日期,以及該職位是全職、兼職、臨時或其他安排。就任職證明而言,請區分已確認的事實與計畫或估算。
- 薪資與其他報酬
- 請說明薪資總額、幣別與計薪期間,並釐清信件提及的任何變動薪酬或福利。避免將裁量性給付描述為保證給付;若有需要,請在「其他條款與規定」中說明其條件。
- 工作地點與時間
- 描述工作通常進行的地點,以及對要約重要的任何工作時間或出差期望。如果安排可能會變更,請坦白說明,而不是將彈性計畫表現得像是固定的。
- 條件或其他條款
- 列出雙方同意在工作開始前討論或滿足的任何條件,並說明各步驟應由誰執行。將具體約定條款放入「其他條款與規定」中,並使用雙方都能理解的用詞。
- 證明細節與收件人
- 就證明信而言,請列明所確認的事實以及收件人。僅包含準確、與請求相關且獲授權分享的資訊。
常見錯誤
- 在同一封信中兼作兩種不同用途,卻未清楚說明其用途。請將其標示為要約或任職證明,並說明其確認的內容。
- 漏掉日期或寫下尚未約定的到職日期。與雙方確認預定日期,若尚未底定,請將日期標示為暫定。
- 使用與實際職位不符的職稱。檢查職稱、職責、部門與隸屬主管是否描述相同的職位。
- 只寫出薪資總額數字卻未說明幣別或計薪期間。這些遺漏可能會導致對金額產生不同的理解。
- 加入與先前對話或另一份文件衝突的條款。在簽署前,請將信件與目前的要約進行比對並解決不一致之處。
- 在證明信中分享不必要的個人或任職細節。將內容限制在請求範圍內,並在適當時確認員工已授權揭露。
簽署前
- 確認信件清楚說明其為要約或是任職證明。
- 檢查每一個姓名、地址、日期、工作細節與薪資數字的準確性。
- 確保任何條件和其他條款都是具體的,且為雙方所理解。
- 確認簽署人有權代表具名個人或公司發言。
- 就任職證明而言,在分享個人詳細資料前,請先確認收件人以及員工的授權。
- 請檢查可能影響該文件的當地規定,例如對見證人、公證或特定用詞的要求;若涉及重大權益,請諮詢合格的律師。
常見問題
同一份信函可以同時作為工作要約與任職證明嗎?
唯有事實足以支持這兩種用途時,才能在信中同時提及兩者。在當事人到職前,信函可以描述要約,但不能確認僱用關係已經開始。到職日之後,更新的信函可以說明哪些僱用事實已獲確認。
應徵者需要簽署這封信嗎?
不用。由雇主製作並簽署這封信函,應徵者則列為收件人。任何回覆或接受與否,可依雇主的作業程序另行處理。
任職證明信可以包含薪資嗎?
如果雇主願意且獲得授權揭露該項資訊,且該資訊與請求有關,則可以包含薪資。請具體說明該數字代表的意義,包含幣別與計薪期間,並避免包含無關的個人詳細資料。
簽署會讓信函生效嗎?
這取決於當地規定以及文件的填寫與簽署方式。AnAgreement.com無法確認文件的效力;請查閱文件使用地的規定或諮詢合格的律師。
如果在簽署要約信後,工作條件有所變更怎麼辦?
請將雙方同意的變更記錄在載有日期的書面更新中,並指明所變更的條款。雙方應檢視並保留相同的最終版本,以減少混淆的空間。
本指南僅為一般資訊,並非法律意見。各國與地區的規定不盡相同,因此若涉及重要事項,請向文件使用當地的合格律師諮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