接受辭呈函

類別: 僱用、人力資源與職場營運

下載空白範本

列印後手動填寫,或編輯Word檔案。所有欄位均保持空白,您在此頁面輸入的內容皆不會包含在內。

當事人

辭職受理函

其他條款與規定

新增雙方協議的特約條款、特別約定事項或自訂條款。

簽署與簽名

見證人
代表以下對象簽署: 陳志明 (雇主)
您的簽名

檢視與下載

請檢查協議書,然後下載或選擇其他格式。

接受辭呈函

生效日期:2026年10月31日簽署地點:台北


1. 當事人

本文件於2026年10月31日 (台北)由下列人士製作:

雇主
陳志明 (自然人)

收件人:

受僱人
林雅婷 (自然人)

2. 簽署與簽名

簽署人: 陳志明 (雇主)

日期:____________

當事人第1步,共4步

需要準備的資料

開始之前,請備妥以下資料:

  • 雇主:全名或公司名稱、地址,以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
  • 受僱人:全名或公司名稱、地址,以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
  • 此文件的詳細資料:
    • 職稱
    • 收到辭職信日期
    • 確認之最後工作日
    • 最終薪資與福利
    • 交接工作與應歸還財產
  • 生效日期與簽署地點
  • 所有簽署人,以便在最終版本上簽名並註明日期

填寫方式

  1. 輸入當事人資料

    新增雇主與受僱人:選擇個人或公司,然後輸入姓名、地址與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。

  2. 填寫文件詳細資料

    填寫此協議書的欄位:職稱、收到辭職信日期、確認之最後工作日、最終薪資與福利和交接工作與應歸還財產。

  3. 檢查預覽

    閱讀表單旁邊的即時預覽,並在匯出前修正任何內容。

  4. 下載、列印並簽署

    下載PDF、Word或文字檔案,或是列印文件,接著由雇主簽署並填寫日期。

接受辭呈函:實務指南

接受辭呈函是雇主確認已收到員工辭職的書面回覆。其中記錄了已確認的最後工作日、最後薪資與福利、任何交接工作,以及應歸還的公司財產。

用途

雇主可在受僱人提出辭職後使用此文件(無論是透過帶有預告期間的標準辭職信,或是立即辭職)。這能以書面確認辭職,並列出受僱人離職的實際安排,讓雙方對約定的日期與後續步驟有一致的記錄。

當受僱人已決定離職且雇主想確認細節時即可使用。這不適用於由雇主發動的終止僱用、協商離職方案,或解決關於離職原因的爭議。若雙方同意新的給付或拋棄請求權,則使用更詳細的離職協議可能更合適。

關於預告期間、最終薪資發放時間、累積休假、福利及返還財產的規定因國家與地區而異,僱用契約或職場政策也可能增添自身的要求。在說明金額或日期前請先查閱當地規定,若離職事宜有爭議或涉及重大金額,請諮詢合格的律師。

使用者

  • 確認收到受僱人辭職的雇主或經理。
  • 記錄離職日期與最終薪資安排的人資團隊。
  • 沒有專職人資部門而需回覆辭職的小型企業負責人。
  • 收到立即辭職並需要確認實際最後工作日的雇主。
  • 想要取得約定之最後工作日與最終給付書面確認的受僱人。

須決定的條款

職稱
說明受僱人擔任的職位,以便文件能清楚對應辭職與僱用記錄。請使用僱用契約或現行記錄中顯示的職稱,而非非正式的描述。
收到辭職的日期
記錄雇主收到辭職的時間,這可能與受僱人信件上寫的日期不同。此日期對於計算預告期間可能很重要,因此請與您收到的電子郵件、信件或其他記錄進行核對。
確認的最後工作日
說明預期受僱人僱用關係結束的日期。若雇主同意比受僱人提議更早或更晚的日期,請明確說明,以免雙方依賴不同的日期。
最終薪資與福利
描述受僱人將獲得的內容(例如最終薪資、未休假薪資或福利結束日期),以及預計付款的時間。描述應客觀且符合事實,並根據薪資記錄與當地規定核對每個項目。
交接工作與應返還的財產
列出要交接的工作以及任何應返還的公司財產(例如筆記型電腦、鑰匙、門禁卡或文件)。提供返還的日期或時機,例如最後工作日。
其他安排
離職面談、推薦信請求,或是離職後如何聯繫受僱人等細節,可以放在「其他條款與規定」中。避免增加雙方未討論過的新義務。

常見錯誤

  • 確認的最後工作日與受僱人的辭職不同,卻未說明原因。若日期有變動,請說明約定的日期及該日期是如何決定的。
  • 以模糊的用詞(例如「所有到期金額」)列出最終薪資。請列出每個項目(例如薪資或未休假),以便受僱人能清楚了解預期內容。
  • 忘記提及公司財產,直到受僱人已經離職。請將設備、鑰匙和存取憑證納入信件中。
  • 利用此信件提出關於受僱人表現或行為的新抱怨。請將信件焦點保持在確認辭職與離職安排上。
  • 未檢查當地規定,就從其他國家或範本複製預告期間或付款日期。各國家與地區的要求有所不同。
  • 寄出信件卻未保留副本或交付記錄。請將此信件與受僱人的原始辭職信保存在一起。

簽署前

  • 對照您的記錄檢查受僱人的姓名、職稱以及收到辭職的日期。
  • 確認最後工作日與和受僱人約定的內容相符。
  • 與薪資部門核實最終薪資、未休假及福利結束日期。
  • 列出每一項公司財產以及受僱人應完成的每項交接工作。
  • 審閱僱用契約和職場政策中的預告或最終薪資條款。
  • 檢查關於最終薪資發放時間與預告的當地規定,若離職事宜有爭議,請諮詢合格的律師。

常見問題

雇主必須以書面接受辭職嗎?

各國家、地區和職場的做法各有不同。書面接受通常很有用,因為它能記錄約定的最後一天與最終安排,即使在不強制要求的地區也是如此。

如果受僱人立即辭職怎麼辦?

記錄收到辭職的日期以及實際適用的最後工作日。若受僱人的契約或當地規定要求預告期間,請在完成信件前檢查立即離職如何影響最終薪資。

雇主可以選擇不同的最後工作日嗎?

雙方可以協議不同的日期,但變更該日期的效力取決於僱用契約與當地規定。請清楚記載協議的日期,並註明該日期是如何達成的。

信中應該提及推薦信或服務證明嗎?

如果雇主已經同意提供推薦信或服務證明,可以在「其他條款與規定」中簡短註記。請避免承諾尚未達成協議的內容。

簽署這封信是否使其具有法律約束力?

這取決於當地規定,以及該信件如何完成與簽署。簽名記錄了雇主的確認,但AnAgreement.com無法確認其在特定情況下的效力。

本指南僅為一般資訊,並非法律意見。各國與地區的規定不盡相同,因此若涉及重要事項,請向文件使用當地的合格律師諮詢。